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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

《要点》适用于建筑设计、鉴定类专业技术机构或建筑结构设计类、房屋安全鉴定类专家,开展城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自建房的隐患排查应执行《重庆市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

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初步判定结论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存在倒塌风险安全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发现安全隐患,针对不同安全等级的城镇房屋采取分类处置。

● 存在倒塌风险安全隐患:房屋场地环境随时可能丧失稳定严重威胁房屋使用安全;或房屋结构已损坏,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存在倒塌风险。

应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如需继续使用,应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场地环境严重威胁房屋使用安全;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严重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存在严重损伤、开裂或变形,承重结构显著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应根据排查结论中的处置建议,立即采取限制使用、减少荷载、临时支顶、安全监测等临时管理措施,并立即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屋场地环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现象;个别承重构件出现损伤、开裂或变形;或房屋结构存在擅自被改动、增加使用荷载等现象,承重结构不能完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应根据排查结论中的处置建议,采取限制使用、安全监测等管理措施。对存在简单易处理的安全性或耐久性等隐患问题,可依据排查报告处理措施建议,按照原设计要求或相关技术标准恢复或修缮处理,无法明确处理措施并有效处理的,应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未发现安全隐患:房屋场地环境安全稳定,地基基础稳定,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连接可靠,承重结构安全,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可继续正常使用,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

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内容包括场地环境安全、使用安全、地基基础安全和上部结构安全。房屋场地环境安全重点排查建筑边坡、人类工程活动等威胁房屋使用安全的情况;使用安全重点排查是否拆改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地基基础安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不稳定等情况;上部结构安全重点排查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可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