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技术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基本内容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主要适用于优秀历史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它需要进行全面检测的房屋。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应通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和完善房屋档案,全面评价房屋质量。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报告除应满足3.2.3条的规定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检测依据,包括标准规范、图纸资料、委托单位与主管部门要求等;

2对优秀历史建筑,应注明房屋的保护类别和保护范围、内容、要求以及重点保护部位;

3建筑与结构概况,宜包括现存图纸状况,建筑特色与风格,建筑环境,建筑立面、层高、平面布局与功能,基础形式、结构体系、构造特点调查分析;

4房屋历史沿革和使用、维修改造情况,房屋历史沿革调查宜标明文献来源,房屋使用、维修改造情况调查宜查明现有建筑与原有建筑之间的差别;

5建筑物以后的使用要求、建筑结构改造情况;

6房屋使用荷载的调查分析;

7房屋建筑结构图纸的复核与测绘;

8房屋倾斜与不均匀沉降测量结果;

9房屋损伤状况的检测及其原因分析;

10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结果;

11房屋结构计算分析;

12结构安全性评定。

房屋使用荷载的调查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恒荷载的调查应采用抽样实测的方法,重点检测楼面找平层、装饰层的材料与厚度,以及填充围护墙的材料与厚度。

2活荷载应根据实际使用功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确定;必要时,对设备房、档案资料室等房间的活荷载也可根据使用现状进行调查实测。

9.0.5房屋建筑结构图纸的复核与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图纸的复核与测绘,应包括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宜包括有特色的、有历史意义的、保护部位的细部大样图;2结构图纸的复核与测绘,应包括结构平面布置图、构件形式尺寸,以及代表性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构造、节点连接构造详图;

3原设计结构图纸较完整时,构件截面与配筋的检测可采用抽样的方法进行复核检测;原设计结构图纸不全或所抽取构件的截面或配筋与原图不符时,应增加同类构件的抽样量,找出实际截面或配筋的规律;

4构件钢筋规格与数量的检测,应采用非破损检测与破损检测相结合的方法。抽样数量应确保可根据抽样检测结果推断截面或配筋的规律;

5根据不同结构类型,应对相应连接节点进行重点检测: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箍筋、钢框架梁柱节点连接形式、外立面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方式、木屋架节点连接方式、砖混结构中水平构件与竖向构件的连接方式、加层或插层结构构件与原结构的连接方式、不同时期建造的相邻部位的连接方式等;

6房屋基础资料缺失或不全时应进行基础开挖检测。基础开挖检测选择代表性的部位进行,主要检测基础形式、埋深、截面尺寸及有无损伤老化状况,有条件时宜检测基础材料力学性能;

房屋结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报告应详细描述结构计算模型、荷载和材料强度取值、计算分析软件、主要参数取值以及主要计算结果等信息;2结构计算模型宜根据结构布置和节点构造等实际情况,适当考虑节点的非完全刚接、弹性楼盖、相邻构件共同作用以及非结构构件的贡献等影响;

3几何尺寸、材料强度、荷载应根据实测结果取值,并考虑材料老化与损伤、截面削弱、地基变形、环境作用等不利影响;4主要计算结果应包括典型构件验算结果、地基基础的承载力验算结果、承载力(或安全性)不足的构件分布范围。当按现行设计规范验算结构抗震性能时,应列出周期、层间位移、轴压比等宏观分析结果。

结构安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安全性评定宜从房屋结构体系、结构构造措施、结构计算分析结果、老化损伤程度、房屋使用现状等多方面考虑,得出既有理论依据又符合房屋实际状态的评定结果;

2结构安全性评定应从不考虑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安全性分析和结构抗震性能评定两方面进行。结构抗震性能评定应包括结构构造措施和整体抗震性能的评定、抗震承载能力验算及抗震变形验算;

3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的抗震性能评定可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的规定执行;对于重要的或结构体系改变较大的优秀历史建筑,宜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规定进行抗震性能分析评定。

优秀历史建筑的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应按规定报房屋检测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