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房屋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为一栋两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于2005年。受检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293.24m2,东西方向轴线总尺寸为69.47m,南北方向轴线总尺寸为24.00m,建筑总高为12.40m。该房屋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某建筑设计院,施工及监理单位均不详。为了解当前房屋的质量状况,特委托我司对该房屋进行质量检测。
一、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3)房屋建筑、结构图纸复核;
(4)房屋损伤情况调查;
(5)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6)房屋变形情况检测;
(7)检测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二、检查及分析结果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受检房屋为一栋两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造于2005年。受检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293.24 m2,房屋平面呈矩形,东西方向轴线总尺寸为69.47m,南北方向轴线总尺寸为24.00m,该房屋一、二层层高均为4.60m,三层层高为3.00m,室内外高差为0.20m,建筑总高度为12.40m。房屋作为制衣厂使用。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受检房屋建筑平面图缺失,结构图纸齐全;该房屋自建成后未发生火灾、使用功能改变和使用荷载过大等情况。
3.房屋建筑、结构图纸复核及测绘
(1)房屋建筑图纸测绘
因原始建筑平面图缺失,现场使用LeicaD2激光测距仪对受检房屋进行建筑平面测绘。
(2)结构轴线尺寸复核
结合现场检测条件,采用激光测距仪、5M钢卷尺对该批受检房屋对应轴线位置进行抽测复核。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轴线尺寸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4.房屋损伤检测
为明确受检房屋损伤状况,现场对受检房屋进行了损伤检测。经检测,该受检房屋的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基本完好;部分墙面渗水、霉变;局部墙面粉刷层空鼓、开裂脱落;局部地坪轻微破损等,受检房屋可评定为基本完好。
5.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根据受检房屋现场实际情况,采用ZC3-A型混凝土回弹仪,参照《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2011)对该受检房屋的混凝土构件进行抽样检测,现场采用酚酞试剂对受检混凝土碳化深度进行测试,受检混凝土碳化深度大于6.0mm。检测结果表明,该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在25.6MPa~28.4MPa之间,平均值为27.3MPa,标准差为1.02MPa。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可推定为C25,与设计强度基本相符。
6.房屋变形情况检测
(1)房屋相对高差检测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RTS112SR5L全站仪,选取受检房屋处于同一水平面的窗台进行相对高差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检测结果表明,该房屋最大相对倾斜率为2.68‰,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对倾斜的限值3‰(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
(2)房屋倾斜检测。
结合现场检测条件并根据房屋实际情况,采用RTS112SR5L全站仪对该房屋整体倾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受检房屋无明显倾斜规律,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西2.96‰,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北2.50‰。各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
三、检测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受检房屋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为一栋二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受检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293.24 m2,房屋平面呈矩形,东西方向轴线总尺寸为69.47m,南北方向轴线总尺寸为24.00m,建筑总高度为12.40m。该房屋一、二层层高均为4.60m,三层层高为3.00m,室内外高差为0.20m。基础采用条形基础。该房屋自2005年建成后未发生火灾、使用功能改变和使用荷载过大等情况。本次检测结论如下:
(1)经检测,该受检房屋的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各结构构件及接节点完好;部分墙面渗水、霉变;局部墙面粉刷层空鼓、开裂脱落;局部地坪轻微破损等,受检房屋可评定为基本完好。
(2)经检测,受检房屋的混凝土的强度最终推定值为25.6MPa,等级可推定为C25,与设计强度基本相符。
(3)根据现场测量结果表明,该受检房屋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2.68‰;整体倾斜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西2.96‰,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北2.50‰,均小于相关规范限值。
2.建议
(1)建议对各房屋现有的损伤进行修复。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